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
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审核工作的通知
豫学位办〔2010〕4号
各高等学校:
为了更好地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,切实加强对学士学位授权工作的监督和管理,特别是对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、学科(专业)的管理,保证人才培养质量,现将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审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审核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的依据
审核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的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》、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》。审核工作要坚持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我省经济、社会发展的需要,贯彻坚持标准、严格要求、保证质量、公正合理的原则,以促进我省高校全面建设和人才培养。
二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的标准
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学士学位授权学科(专业)评审标准分别为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》(见附件1)和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(专业)评审指标体系》(见附件2)。
三、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审核办法
1.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文件形式提出申请,同时提供以下纸质及电子版材料(电子版材料发至zhp5325@126.com):
(1)《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院校简况表》(见附件3),一式3份。
(2)《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(专业)简况表》(见附件4),一式3份。
(3)教育教学管理、考核制度及规定,拟实施的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和正在执行的教学计划,一式3份。
对已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,其新增学科(专业)也应按照本文规定办理。
2.省学位委员会将制定《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评审办法》,供专家评审时使用。
3.由省学位委员会聘请专家,组成专家评审组,对申报高校及申报的学科(专业)进行考察评审,根据申报高校和学科(专业)的条件及教学情况,特别是应届本科毕业生的综合素质和质量,做出是否同意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单位、学科(专业)的决议。每位专家分别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单位、学科(专业)进行评审,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(含三分之二票)的,方为通过。
4.评审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批准后于6月初通知各有关高校。
四、申报时间及要求
1.符合申报条件的高校、学科(专业),经本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,于当年4月10日以前将有关材料送交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。
2.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、学科(专业)的审核工作,均以本文件规定为准。
3.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切实做好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。
独立学院按照以上标准执行。
附件:1.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
2.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(专业)评审指标体系
3.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院校简况表
4.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(专业)简况表
二○一○年三月三十日
附件1
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体系
一级
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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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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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审内容与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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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指标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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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指标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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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办学指导思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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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学校定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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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定位准确,发展规划科学、合理,发展方向明确,并得以有效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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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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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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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指导思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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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学思路正确、清晰,以人才培养为中心,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观念,质量意识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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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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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专业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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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1专业布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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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布局合理,有一定影响的特色专业;专业设置有良好的学科基础,符合社会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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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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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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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2专业规划与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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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合理的中长期专业发展规划,专业建设措施得力,成效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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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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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培养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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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要求,能体现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,有利于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的提高,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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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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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师资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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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生师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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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师比达到18:1(医学院校为16:1;体育、艺术院校为11:1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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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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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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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2队伍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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师资队伍结构(专业、职称、学缘、年龄结构)合理,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者的比例达到30%。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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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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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与成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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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中长期师资建设规划,措施得力,效果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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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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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教学条件与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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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1生均教学行政用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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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功能的教室齐备,能很好地满足教学需要;其他相关校舍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。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:综合、师范、民族院校达到14平方米/人;语文、财经、政法院校达到9平方米/人;体育院校达到22平方米/人;艺术院校为18平方米/人;其余院校达到16平方米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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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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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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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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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充足、先进、利用率高,在本科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,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:语文、财经、政法院校达到3000元/生;体育、艺术院校达到4000元/生;其余院校达到5000元/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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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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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生均图书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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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手段先进,图书馆使用效果好。图书量:综合、师范、民族、语文、财经、政法院校达到100册/人;体育院校达到70册/人;其余院校达到80册/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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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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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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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类教学实验室配备完善,设备先进,利用率高,在本科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;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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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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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体育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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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体育教学所需要的专项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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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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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教学建设与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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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1教学计划与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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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工作有总体思路,有具体计划与配套措施,执行情况好,成效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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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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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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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教学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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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体思路清晰,有具体计划,配套措施有力,执行良好,获得一定数量的省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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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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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3教材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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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建设有规划、有保障,使用一定比例的省部级规划教材,积极引进先进、适用的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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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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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4实践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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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内容更新,体系设计科学合理,符合培养目标要求,创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地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;实验室开放时间长,开放范围及覆盖面广,效果好。教学大纲要求的实验开出率达到9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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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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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教学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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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教学管理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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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构合理,队伍稳定,素质高,服务意识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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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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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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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2教学管理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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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制度健全、规范,教学档案、文件齐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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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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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教学质量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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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、完善,执行严格,成效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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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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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教学管理研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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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一定数量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,研究成果对教学改革起到促进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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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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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人才培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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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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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(尤其是外语交流能力)水平高,有一定数量能反映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科技文化作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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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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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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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2、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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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,选题的性质难度等能结合实际,全面反映培养目标的要求,质量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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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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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3综合素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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思想道德教育措施完善、有效,学生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好,心理健康,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≥97%。群众性体育和竞技体育开展得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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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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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4教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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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敬业精神,严谨治学,从严执教,教书育人,教学质量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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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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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5学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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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,主动学习,勤奋进取,积极参加课内外科技文化活动,考试风气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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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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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6社会声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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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招生生源较好、毕业生就业率较高,有一定的社会声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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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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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为100分,总评分≥60分为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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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
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(专业)评审指标体系
一级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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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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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 审 内 容 与 标 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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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级指标
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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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级指标满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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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
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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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专业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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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设置满足社会需要,建设规划科学合理,建设措施得力,成绩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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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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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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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2人才培养方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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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养方案符合培养目标的要求,体现德、智、体、美等全面发展、有利于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提高,有利于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,执行情况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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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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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
教师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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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2.1专业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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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正高级职称、学术水平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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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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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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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2.2专业教师配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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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任教师总数满足教学要求,专业主干课程教师≥3人,并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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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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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3专业教师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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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教师队伍的专业、学历、学缘、年龄、职称等结构合理,发展趋势良好。具有研究生学位或相当学历者的比例≥3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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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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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4教师教学与科研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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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,较强的科研(含教学研究)能力,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任务,对教学形成良好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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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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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5实验教师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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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专职实验教师队伍,结构合理,满足实验教学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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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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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
教学条件及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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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1专业实验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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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备完善先进,利用率高,在专业人才培养中能发挥较好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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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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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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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3.2专业图书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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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图书资料数量充足,种类较全,满足专业教学需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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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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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3实习基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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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内外实习基地完善、稳定,设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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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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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
教学过程及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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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4.1课程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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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规划科学合理,建设成果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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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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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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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2教材建设与选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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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建设规划科学合理,保障措施具体,落实到位。使用一定数量的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,主干课程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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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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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4.3教学研究与改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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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体思路清晰,计划具体,配套措施有力,执行良好,成效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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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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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4质量监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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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健全,质量标准明确,体现专业的水平和地位,执行严格;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,注重反馈与改进,成效显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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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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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
实践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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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5.1实验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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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课程设置科学合理,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规定的90%以上,综合性、设计性实验占一定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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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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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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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2实习教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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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习教学环节设置科学合理,计划性强,管理严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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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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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
毕业论文(设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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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基本规范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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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定健全,管理规范,人员落实,要求明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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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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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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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6.2选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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选题体现专业特色,科学合理,符合培养目标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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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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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3指导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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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,数量充足,水平较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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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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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4过程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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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程管理严格、科学;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合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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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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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分为100分(标注☆的指标为核心指标)。总评分≥60分,且核心指标得分≥28分为通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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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3、附件4详见网址:http://www.doc88.com/p-0478324960794.html